油气资源与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建设,面向国家能源战略需求,聚焦油气资源与工程领域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研究。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科研管理与科普服务能力,现根据《北京市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19〕63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补充通知》(京人社毕发〔2024〕2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提供科研助理、科普助理、国际交流助理等见习岗位。
一、招募对象(须同时满足身份条件与岗位条件)
1.见习身份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四在校的北京生源学生;
(2)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2. 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热爱科研与科普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踏实认真,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背景、文字能力与沟通协作能力;
(4)能保证3–12个月全日制见习时间,按期到岗。
说明:见习期间与实验室签订《北京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不解决人事档案、户口及事业编制。
二、见习岗位信息
1.科普助理
2.学术助理
3.国际助理
三、见习期待遇
1.生活补助:按北京市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见习生活补助(2540元/月),按月发放;
2.保险保障:按北京市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见习期内保险;
3.成长支持:可出具见习鉴定,为后续求职升学提供支撑;
4.工作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资源与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长期(招满即止)。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一份,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专业技能、外语水平、学生工作或实习经历等。
3.投递方式:请将简历以PDF附件发送至邮箱fanzhuoying@cup.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统一命名为"见习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
4.遴选流程:实验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知通过者线下面试,择优确定见习人选并在"北京市就业见习"平台完成人岗匹配。
5.联系方式:范老师,电话010-89733952。
五、其他说明
1.每名见习人员在京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见习补贴政策,见习期间不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2.见习期一般为3–12个月,具体期限由双方在见习协议中约定;
3.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见习资格。